生物樣材之公告應施檢疫&請國貿局增列B01公告-含附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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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7月22日
發文字號:農授防字第1031482011號
附件:
主旨:公告自103年8月1日起「應施檢疫動物品目表」中增列C.C.C. Code 3001.90.90.00-5「其他未列名之已調製人類或動物物質,供醫療或預防疾病之用者」及3002.90.90.90-5「人類血液;已調製動物血液供治療、預防疾病或診斷用;毒素、微生物培養體(酵母除外)和類似品」,詳如附件。
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條、第5條。
主任委員 陳保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