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本局「檢測馬鈴薯Y病毒屬病毒之簡併引子對和鑑定該屬病毒之種專一性探針及其用途」非專屬授權技術移轉案。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智慧財產權審議委員會第94次會議決議辦理。
成果項目:檢測馬鈴薯Y病毒屬病毒之簡併引子對和鑑定該屬病毒之種專一性探針及其用途。
授權地區及年限:以非專屬方式授權業者,授權地區限臺灣地區,授權期限為3年。
授權金額及衍生利益金:(另加計前揭金額5%之營業稅)。
(一)海芋病毒DsMV、ZaMV、ZaMMV、TuMV檢測技術,單一業者3年非專屬授權金新台幣8.4萬元,衍生利益金4%。
(二)瓜類病毒PRSV、ZYMV檢測技術,單一業者3年非專屬授權金新台幣11.7萬元,衍生利益金4%。
(三)馬鈴薯病毒PVA、PVY檢測技術,單一業者3年非專屬授權金新台幣5.9萬元,衍生利益金4%。
申請資格:依法設立之公司、財團法人、非營利社團法人、農民團體、自然人,皆可提出申請。
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03年4月17日止,郵寄資料者,以郵戳為憑。
於公告期間,檢附下列文件向本局提出申請:
- 技術移轉廠商基本資料表(附件1)。
- 本局研究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及市場開發計畫構想書 (附件2)。
以廠商資格投標者,另請檢附以下文件:
- 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按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做為證明文件」)。
- 最近1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或免稅證明(投標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替)。
以自然人名義投標者:另請檢附身分證明文件。
以機關團體名義投標者:另應出具機關團體登記證明文件。
提出申請業者須經本局評審通過後,雙方簽訂技術有償授權契約書(附件3)後辦理移轉。
所需申請表格及授權契約資料說明均刊登於本局網站(http://www.baphiq.gov.tw)請逕行上網查詢或下載表件使用,對於合作內容如有疑問請逕洽植物防疫組(李昆龍技正;電話:02-33432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