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pdf(pdf)
檔案大小:0.23MB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10月15日
發文字號:農防字第1011484672號
附 件:如文
主 旨:預告修正「中華民國應施防疫之特定疫病蟲害種類」部分規定。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植物防疫檢疫法第八條。
三、「中華民國應施防疫之特定疫病蟲害種類」部分規定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coa.gov.tw)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baphiq.gov.tw)。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二)地址:10075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二段51號9樓
(三)電話:(02)23431401
(四)傳真:(02)23431400
(五)電子郵件: baphiq@mail.baphiq.gov.tw
主任委員 陳 保 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