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1482150-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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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0月22日
發文字號:農防字第1071482150號
主旨:修正「動物及動物產品輸入檢疫條件」第七點附件三之八「自美國輸入牛血清之檢疫條件」第四點、第五點(如附件),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一月一日生效。
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三條。
公告事項: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一月一日起,自美國裝船(或裝機)運往我國之牛血清應符合旨揭輸入檢疫條件規定。
主任委員林聰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