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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5月2日
發文字號:農防字第1071488275號
主旨:預告訂定「普硫松等十二種農藥為禁用農藥及限制25%毆殺松乳劑等六種農藥之使用方法及其範圍」。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
二、訂定依據:農藥管理法第十八條第一項規定。
三、 「普硫松等十二種農藥為禁用農藥及限制 25% 毆殺松乳劑等六種農藥之使用方法及其範圍」訂定 草案如附件。本案 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 http://www.coa.gov.tw ) 及本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全球資訊網(網址: http://www.b aphiq.gov.tw )。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 60 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
( 一 ) 承辦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 植物防 疫組 )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100號9樓。
(三)電話:02-23431487。
(四)傳真:02-23047355。
(五)電子郵件:hungyt@mail.baphiq.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