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107 年度報廢財物清運變賣案 公告
(案號: 107A021-4 )
法令依據: 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 66 點第 1 項第 1 款。
標售標的及數量:電腦、螢幕、各式電器等廢品 140 件 ( 如附表 ) 。
標售底價:新台幣 14,000 元整。
保證金金額:新台幣 1,400 元整。
開標日期: 107 年 4 月 13 日上午 10 時 0 分。
開標地點:本局開標室( 10070 台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 100 號 9 樓)。
投標方式:
填具投標單。( 收受投標文件之截止期限為 107 年 4 月 12 日下午 5 時 0 分 止。)
繳納保證金。
投標人得親自或出具委託書委由他人出席開標現場,並辦理後續相關事宜。
開標、決標方式:見投標須知第六點。
價款繳納期限:投標人於得標後 3 日內繳清。
價款繳付方法:
以現金至本局出納窗口繳納:
地址: 10070 台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 100 號 9 樓。
匯入本局帳戶:
行庫:中央銀行國庫局,戶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帳號: 24515002123051
以經政府依法核准於國內經營金融業務之銀行、信用合作社、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農會或漁會之劃線支票(指以上列金融機構為發票人及付款人之劃線支票)或保付支票,或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之匯票繳納。
點交期間及方式:決標後 3 日內一次繳清全部價款(所繳保證金可抵繳價款),繳清後本局於 3 日內按現狀辦理交付。逾期未繳清價款者,視為放棄得標,除沒收保證金外,由機關通知次得標廠商於 3 日內按其標價一次繳清價款承購;並於繳清價款次日起 5 個日曆天全部清運完竣(搬運費用廠商自理)。
領取投標須知、投標單之時間地點: 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日止( 107 年 4 月 12 日下午 5 時 0 分)在辦公時間內,向本局秘書室事務科( 10070 台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 100 號 9 樓) 洽詢(聯絡人:鄧筑璟小姐,電話: 02-33436401 )。(免費領取)
其他註明事項:
本批標售物堪用狀況不一,本局不負瑕疵擔保責任。
投標廠商之標價條件:按現狀辦理交付標的物(標售標的物為奉准報
廢之財產及物品,所衍生之稅捐、規費及處理費均含於標價內;標的
物無瑕疵擔保請求權,得標後無論有無價值均須清運,並依行政院環
保署規定處理不得留置,如有處理不當廠商應付完全責任,本機關得
向得標廠商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