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2月15日
發文字號:防檢二字第1061480896A號
訂定「輸入應施隔離檢疫動物押運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輸入應施隔離檢疫動物押運作業要點」
局長 黃㯖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