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應施防疫之特定疫病蟲害種類」修正草案對照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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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1月24日
發文字號:農防字第1061488009號
主 旨:預告修正「中華民國應施防疫之特定疫病蟲害種類」。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植物防疫檢疫法第八條第一項。
三、「中華民國應施防疫之特定疫病蟲害種類」修正草案如附件,名稱並修正為「中華民國植物特定疫病蟲害種類及範圍」。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coa.gov.tw)及本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baphiq.gov.tw)。
四、中央主管機關依植物防疫檢疫法第8條第1項規定訂定之特定疫病蟲害監測或調查計畫中,有多項監測或調查應自106年3月開始,為提供準備期間,以利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配合執行,故中央主管機關應於106年2月10日前完成特定疫病蟲害之種類、範圍修正公告。爰對於本公告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2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二)地址:10070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100號9樓
(三)電話:(02)23431443
(四)傳真:(02)23047355
(五)電子郵件:baphiq@mail.baphiq.gov.tw
主任委員 曹 啟 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