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 防檢局 動物檢疫組|胡雅雯、許家寧 國際重要動物檢疫措施簡介 世界貿易組織 (WTO) 以促進國際間公平貿易為宗旨,依其架構下之食品安 全檢驗與動植物防疫檢疫措施協定 (SPS 協定) 規範,各會員於訂定或修正相關 措施時,應進行通報,且除緊急情況外,並應給予其他會員適當評論期,以符合透 明化原則。本文擇要摘譯2022年8月至2022年10月各會員通報與重大動物傳染 病相關之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措施,各國參採世界動物衛生組織(WOAH)所訂國 際標準相關章節規範依通報疫病結果進行相關管制或解除相關禁令。 一、一般通報 (一)智利農業及畜牧主管機關(SAG)通報新增羽、絨、鬃毛、馬鬃與動物 毛髮等輸入之衛生要求措施草案,重點摘譯如下: 1. 禽類羽、絨輸入智利須符合以下條件: (1)供羽、絨之禽鳥須來自依WOAH規範宣告為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 冒 (HAPI)與新城病非疫區國家、區域、獨立安全體系孵化、飼養 並經智利主管機關認可。 (2)或依下列任一方式處理: A. 水洗並經100℃蒸氣維持30分鐘以上處理。 B. 以甲醛(濃度10%)溶液燻蒸8小時。 C. 以劑量20kGy 輻射處理。 D. 其他經由SAG評估並認同可使HPAI 與新城病病毒不活化之方法。 2. 非屬家禽生產之羽、絨須滿足以上消毒條件。 另,豬科動物之鬃毛輸入智利須符合以下條件: (1) 供鬃毛的豬科動物須來自於WOAH規範宣告並經智利主管機關認 可之豬瘟與非洲豬瘟非疫區國家、區域或獨立安全體系出生、飼養。 (2)或經由下列任一方式處理: A. 水洗並經100℃蒸氣維持30分鐘以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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