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要求細葉香芹等5種食用或種植用種子於輸澳前應先取得輸入許可,(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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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110年2月18日防檢四字第1101493200號函及世界貿易組織(WTO)秘書處110年1月5日G/SPS/N/AUS/512通知文件(如附件1)辦理。
二、澳大利亞考量種傳病害風險,要求細葉香芹(chervil, Anthriscusc erefolium)、芹菜(celery, Apium graveolens)、茴香(fennel, Foeniculum vulgare)、歐防風(parsnip, Pastinaca sativa)及香芹(parsley, Petroselinum crispum)等5種繖形花科食用及種植用種子於輸澳前應先取得輸入許可,並自110年3月30日起,如未能檢附輸入許可(包括正在申請中者),僅能退運或銷燬。
三、旨述種子如於110年3月30日前抵澳,可依現行澳方規定辦理檢疫,無需檢附輸入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