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設立屠宰場須準備那些書件?
答:請於屠宰場設立前提出下列書件(一式五份):
1.申請書。
2.負責人國民身份證(影本)。
3.營運計畫書。
4.基地位置圖、建築物及設備配置圖。
5.環境保護主管機關審查污染防治措施計畫之核准或許可證明文件。
6.土地分區使用證明文件。
7.郵政匯票兩千元(僅需一份)。
註:有關申請作業流程請進入本局網址點選「屠宰衛生」→「禽畜屠宰場登記」內之 申請屠宰場設立許可作業流程 。
二、申請變更屠宰場畜禽種類時須準備那些書件?
答:準備書件(一式五份)如下:
1.申請書。
2.營運計畫書。
3.基地位置圖、建築物及設備配置圖。
4.屠宰場登記證書。(僅需一份)
5.郵政匯票兩千元(僅需一份)。
注意事項:
1.請於事實發生前提出。
2.申請變更屠宰畜禽種類由家畜增列或更改為家禽時(反之亦然),須依畜牧法施行細則第二十六條規定重新申請設立。
三、如何申請變更各屠宰場每小時最高屠宰量?
答:請於事實發生前向總局申請並準備下列書件(一式五份):
1.申請書。
2.營運計畫書。
3.基地位置圖、建築物及設備配置圖。
4.屠宰場登記證書(僅需一份)。
5.郵政匯票兩千元(僅需一份)。
四、畜禽屠宰衛生須熟悉那些法規?
答:請進入本局網址點選「法規命令」之 屠宰衛生法規 即可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