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九十四年一月一日起,輸往土耳其之木質包裝材料必須符合ISPM15規定,去除樹皮,並於輸出前經熱處理(中心溫度至少應達56度C,處理時間至少三十分鐘),或適當燻蒸處理,並加蓋檢疫處理戳章,不符規定者須銷毀,進行燻蒸或熱處理或退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