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番杏科生石花屬(Lithops spp.)植物可自部分國家輸入及應辦理注意事項。
說明:
一、
自106年8月15日起,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同意番杏科生石花屬(Lithops
spp.)植物輸入,可輸入國家及部位分述如下:
(一) 全株:中國大陸、南韓及美國(限加利福尼亞州及阿拉斯加州)
(二) 地上部:南非、義大利、德國、墨西哥、荷蘭及美國
(三) 種子:中國大陸、日本、奧地利、南非、義大利、德國、荷蘭及南韓
二、自上述核准國家或地區輸入番杏科生石花屬(Lithops spp.)植物全株或地上部時,須取樣監測真菌Fusarium oxyspo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