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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入植物及產品檢疫
農委會公告修正「植物檢疫物輸入隔離檢疫作業辦法」第1條、第5條、第7條、第9條及第11條規定內容,並自109年10月27日起生效。
有關景天科仙女杯屬(Dudleya spp.)植物可自部分國家輸入,詳如說明。
公告修正「中華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乙、有條件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之檢疫條件第十點,並自109年7月23日生效。
修正「中華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甲、禁止輸入之植物或植物產品第三點、第五點、乙、有條件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之檢疫條件第五點,並自即日生效。
訂定「具繁殖力之檢疫物輸入風險評估作業辦法」,並自即日生效
公告修正「輸入植物檢疫物免繳驗輸出國植物檢疫證明書之品目」,並自109年4月1日生效。
公告修正「中華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乙、有條件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之檢疫條件第十點,並自即日生效。
公告修正「中華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乙、有條件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之檢疫條件第二點第十二項及其附件「秘魯產鮮果實輸入檢疫條件」名稱並修正為「秘魯產葡萄鮮果實輸入檢疫條件」、第二十項及其附件「秘魯產葡萄鮮果實輸入檢疫條件」,並自即日生效。
公告修正「中華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乙、有條件 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之檢疫條件第10點,並自即日生效。
修正「中華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乙、有條件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之檢疫條件第十五點及其附件「南韓產奇異果鮮果實輸入檢疫條件」,並自即日生效。
修正「中華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乙、有條件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之檢疫條件第二點第十九項及其附件「土耳其產櫻桃鮮果實輸入檢疫條件」,並自即日生效。
修正「中華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乙、有條件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之檢疫條件第一點第一 項附件「美國產蘋果鮮果實輸入檢疫條件第五點」,並自即日生效。
即日起解除德國下薩克森邦Altes Land地區地中海果實蠅緊急防治區輸臺寄主鮮果實之管制措施
公告「義大利產蘋果輸入檢疫條件」
修正「中華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乙、有條件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之檢疫條件第二點第十八項及其附件「泰國產山竹鮮果實輸入檢疫條件」,並自即日生效。
修正「應實施輸入植物檢疫品目」部分規定,並自中華民國108年8月1日生效
訂定「經郵寄方式輸出入植物檢疫物檢疫作業辦法」
即日起解除澳大利亞塔斯馬尼亞州北部(包含George Town、Sassafras及Acacia Hills地區)昆士蘭果實蠅緊急防治區輸臺寄主鮮果實之管制措施。
黃脂木科鷹爪草屬(Haworthia spp.)植物可自部分國家輸入
修正「輸出入植物產品檢疫簡化作業要點」
修正「應實施輸入植物檢疫品目」部分規定,並自中華民國108年5月1日生效
自PSTVd及PepMV疫區輸入番椒屬或茄屬等寄主種子種苗請依輸入植物檢疫規定辦理
修正「植物防疫檢疫法施行細則」第15、17、25條
總局同意山龍眼科Leucospermum spp.植物地上部自西班牙、葡萄牙、以色列、辛巴威、哥倫比亞、厄瓜多及馬拉威輸入
波蘭產蘋果輸入檢疫條件
公告修正「植物或植物產品運輸途中經由特定疫病蟲害疫區輸入檢疫作業辦法」第2條及7條規定
公告修正部分 應實施輸入植物檢疫品目表(107.09.28生效)
同意大蒜(Allium sativum)地下部自智利輸入及應辦理注意事項
同意景天科長生草屬(Sempervivum spp.)植物地上部自印尼輸入
公告植物防疫檢疫法修正(107.06.20)
黃脂木科厚舌草屬 (Gasteria spp.) 植物可自部分國家輸入,詳如說明。
修正「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處理設施管理要點」第3點
修正「中華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部分內容
澳大利亞塔斯馬尼亞部分地區爆發昆士蘭果實蠅疫情,自即日起撤銷櫻桃包裝場Spreyton輸臺資格
修正「應實施輸入植物檢疫品目」部分規定(107.02.02)
公告修訂食用馬鈴薯輸入檢疫條件
美國及智利果實蠅緊急防治區規定
修正輸入及輸出植物產品檢疫簡化作業品目表(107.01.05版)
修正輸出入植物產品檢疫簡化作業要點-第五點
修正「應實施輸入植物檢疫品目表」部分規定(106.10.6)
景天科厚葉草屬(Pachyphytum spp.)與Pachyveria spp.植物可自部分國家輸入及注意事項
番杏科生石花屬(Lithops spp.)植物可自部分國家輸入及應辦理注意事項
景天科銀波錦屬(Cotyledon spp.)植物可自部分國家輸入及應辦理注意事項
景天科風車草屬(Graptopetalum spp.)與Graptoveria spp.植物可自部分國家輸入及應辦理注意事項
同意Crassula ovata及瓦松屬(Orostachys spp.)植物輸入
修正「首次輸入植物種子(苗)申請問卷」部分內容
公告修正「應實施輸入植物檢疫品目」部分規定(106.1.18)
公告修正「應實施輸入植物檢疫品目」部分規定(105.12.28)
公告修正「中華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部分規定
輸入木材檢疫條件相關修正規定(105年10月1日起實施)
修正「違反植物防疫檢疫法第十七條第一項規定案件裁罰基準」
栽培介質及附帶栽培介質之植物輸入檢疫應辦理事項
修訂 南韓產桃蛀果蛾寄主鮮果實輸入檢疫條件
修訂「應實施輸入植物檢疫品目」部分規定
景天科銀鱗草屬(Aeonium spp.)植物輸入檢疫條件修訂
公告修正「應實施輸入植物檢疫品目」部分規定
同意景天科天錦章屬(Adromischus spp.)植株及去根植株可自西班牙輸入
「輸入特定管制物品隔離處所審查作業要點」部分規定修正
夾竹桃科雅典花屬(Adenium spp.)植物輸入條件異動。
修正「中華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部分規定公告勘誤
公告修正應實施輸入植物檢疫品目部分內容
同意天南星科美鐵芋屬(Zamioculcas spp.)植物全株可自奧地利輸入
修正「中華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部分規定,並自105年6月1日起實施
同意番杏科照波屬(Bergeranthus spp.)植物全株可自日本輸入,其地上部可自南非輸入。
自105年1月26日起,同意景天科天錦章屬植株可自日 韓 奧輸入,其地上部可自南非 德國輸入。
旅客隨身攜帶食米回國應注意事項
國貿局公告修正「中華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表」貨品分類號列2530.90.99.20-4之貨品名稱
解除紐西蘭奧克蘭市Grey Lynn地區昆士蘭果實蠅寄主鮮果實輸台限制
公告修正「植物防疫檢疫法施行細則」第5條
公告「違反特定植物檢疫物及物品輸入核准辦法案件裁罰基準」
公告修正「輸入學術研究用果蠅檢疫作業要點」
更新應施隔離植物檢疫物輸入核准申請書
因應韓國發生火傷病,公告修正輸入植檢規定甲禁止第1點第50項及乙有條件第1點第22項
「特定植物檢疫物及物品輸入核准辦法」修正發布施行
「植物檢疫物輸入隔離檢疫作業辦法」發布施行
農委會公告修正「中華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乙、有條件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之檢疫條件第10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公告修正「中華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乙、有條件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之檢疫條件第一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公告修正「中華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甲、禁止輸入第一點
增修訂「植物防疫檢疫法」部分條文.
公告修正「輸入地中海果實蠅發生國家或地區鮮果實檢疫條件」第4點
訂定「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處理設施管理要點」
公告修正應施檢疫動植物品目表部分章節
修正「中華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乙、有條件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之檢疫條件第1點
修正「中華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乙、第一點、第八點
輸入種子類中藥材須檢附輸出國檢疫證明書新增名單
走私進口農產品處理要點
修正中華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部分規定如附件,並自102年4月1日生效。
應實施隔離栽植檢疫之植物種類
公告自100年9月30日起刪除「應施檢疫動植物品目表」其中141項貨品號列(PDF檔)
植物或植物產品復運輸入檢疫作業要點
修正「特定植物或植物產品輸入核准辦法」
加拿大生產之油菜種子(Brassica rapa GT73)不得輸出
輸出國植物檢疫證不符相關規定之處理原則
「木及木製品應施檢疫品目表」相關訊息
自史瓦濟蘭出口之柑橘類鮮果輸入時之相關規定
「植物檢疫物輸入隔離檢疫作業辦法」發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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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公告修正「植物檢疫物輸入隔離檢疫作業辦法」第1條、第5條、第7條、第9條及第11條規定內容,並自109年10月27日起生效。
有關景天科仙女杯屬(Dudleya spp.)植物可自部分國家輸入,詳如說明。
公告修正「中華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乙、有條件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之檢疫條件第十點,並自109年7月23日生效。
修正「中華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甲、禁止輸入之植物或植物產品第三點、第五點、乙、有條件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之檢疫條件第五點,並自即日生效。
訂定「具繁殖力之檢疫物輸入風險評估作業辦法」,並自即日生效
公告修正「輸入植物檢疫物免繳驗輸出國植物檢疫證明書之品目」,並自109年4月1日生效。
公告修正「中華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乙、有條件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之檢疫條件第十點,並自即日生效。
公告修正「中華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乙、有條件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之檢疫條件第二點第十二項及其附件「秘魯產鮮果實輸入檢疫條件」名稱並修正為「秘魯產葡萄鮮果實輸入檢疫條件」、第二十項及其附件「秘魯產葡萄鮮果實輸入檢疫條件」,並自即日生效。
公告修正「中華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乙、有條件 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之檢疫條件第10點,並自即日生效。
修正「中華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乙、有條件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之檢疫條件第十五點及其附件「南韓產奇異果鮮果實輸入檢疫條件」,並自即日生效。
修正「中華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乙、有條件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之檢疫條件第二點第十九項及其附件「土耳其產櫻桃鮮果實輸入檢疫條件」,並自即日生效。
修正「中華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乙、有條件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之檢疫條件第一點第一 項附件「美國產蘋果鮮果實輸入檢疫條件第五點」,並自即日生效。
即日起解除德國下薩克森邦Altes Land地區地中海果實蠅緊急防治區輸臺寄主鮮果實之管制措施
公告「義大利產蘋果輸入檢疫條件」
修正「中華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乙、有條件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之檢疫條件第二點第十八項及其附件「泰國產山竹鮮果實輸入檢疫條件」,並自即日生效。
修正「應實施輸入植物檢疫品目」部分規定,並自中華民國108年8月1日生效
訂定「經郵寄方式輸出入植物檢疫物檢疫作業辦法」
即日起解除澳大利亞塔斯馬尼亞州北部(包含George Town、Sassafras及Acacia Hills地區)昆士蘭果實蠅緊急防治區輸臺寄主鮮果實之管制措施。
黃脂木科鷹爪草屬(Haworthia spp.)植物可自部分國家輸入
修正「輸出入植物產品檢疫簡化作業要點」
修正「應實施輸入植物檢疫品目」部分規定,並自中華民國108年5月1日生效
自PSTVd及PepMV疫區輸入番椒屬或茄屬等寄主種子種苗請依輸入植物檢疫規定辦理
修正「植物防疫檢疫法施行細則」第15、17、25條
總局同意山龍眼科Leucospermum spp.植物地上部自西班牙、葡萄牙、以色列、辛巴威、哥倫比亞、厄瓜多及馬拉威輸入
波蘭產蘋果輸入檢疫條件
公告修正「植物或植物產品運輸途中經由特定疫病蟲害疫區輸入檢疫作業辦法」第2條及7條規定
公告修正部分 應實施輸入植物檢疫品目表(107.09.28生效)
同意大蒜(Allium sativum)地下部自智利輸入及應辦理注意事項
同意景天科長生草屬(Sempervivum spp.)植物地上部自印尼輸入
公告植物防疫檢疫法修正(107.06.20)
黃脂木科厚舌草屬 (Gasteria spp.) 植物可自部分國家輸入,詳如說明。
修正「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處理設施管理要點」第3點
修正「中華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部分內容
澳大利亞塔斯馬尼亞部分地區爆發昆士蘭果實蠅疫情,自即日起撤銷櫻桃包裝場Spreyton輸臺資格
修正「應實施輸入植物檢疫品目」部分規定(107.02.02)
公告修訂食用馬鈴薯輸入檢疫條件
美國及智利果實蠅緊急防治區規定
修正輸入及輸出植物產品檢疫簡化作業品目表(107.01.05版)
修正輸出入植物產品檢疫簡化作業要點-第五點
修正「應實施輸入植物檢疫品目表」部分規定(106.10.6)
景天科厚葉草屬(Pachyphytum spp.)與Pachyveria spp.植物可自部分國家輸入及注意事項
番杏科生石花屬(Lithops spp.)植物可自部分國家輸入及應辦理注意事項
景天科銀波錦屬(Cotyledon spp.)植物可自部分國家輸入及應辦理注意事項
景天科風車草屬(Graptopetalum spp.)與Graptoveria spp.植物可自部分國家輸入及應辦理注意事項
同意Crassula ovata及瓦松屬(Orostachys spp.)植物輸入
修正「首次輸入植物種子(苗)申請問卷」部分內容
公告修正「應實施輸入植物檢疫品目」部分規定(106.1.18)
公告修正「應實施輸入植物檢疫品目」部分規定(105.12.28)
公告修正「中華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部分規定
輸入木材檢疫條件相關修正規定(105年10月1日起實施)
修正「違反植物防疫檢疫法第十七條第一項規定案件裁罰基準」
栽培介質及附帶栽培介質之植物輸入檢疫應辦理事項
修訂 南韓產桃蛀果蛾寄主鮮果實輸入檢疫條件
修訂「應實施輸入植物檢疫品目」部分規定
景天科銀鱗草屬(Aeonium spp.)植物輸入檢疫條件修訂
公告修正「應實施輸入植物檢疫品目」部分規定
同意景天科天錦章屬(Adromischus spp.)植株及去根植株可自西班牙輸入
「輸入特定管制物品隔離處所審查作業要點」部分規定修正
夾竹桃科雅典花屬(Adenium spp.)植物輸入條件異動。
修正「中華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部分規定公告勘誤
公告修正應實施輸入植物檢疫品目部分內容
同意天南星科美鐵芋屬(Zamioculcas spp.)植物全株可自奧地利輸入
修正「中華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部分規定,並自105年6月1日起實施
同意番杏科照波屬(Bergeranthus spp.)植物全株可自日本輸入,其地上部可自南非輸入。
自105年1月26日起,同意景天科天錦章屬植株可自日 韓 奧輸入,其地上部可自南非 德國輸入。
旅客隨身攜帶食米回國應注意事項
國貿局公告修正「中華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表」貨品分類號列2530.90.99.20-4之貨品名稱
解除紐西蘭奧克蘭市Grey Lynn地區昆士蘭果實蠅寄主鮮果實輸台限制
公告修正「植物防疫檢疫法施行細則」第5條
公告「違反特定植物檢疫物及物品輸入核准辦法案件裁罰基準」
公告修正「輸入學術研究用果蠅檢疫作業要點」
更新應施隔離植物檢疫物輸入核准申請書
因應韓國發生火傷病,公告修正輸入植檢規定甲禁止第1點第50項及乙有條件第1點第22項
「特定植物檢疫物及物品輸入核准辦法」修正發布施行
「植物檢疫物輸入隔離檢疫作業辦法」發布施行
農委會公告修正「中華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乙、有條件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之檢疫條件第10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公告修正「中華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乙、有條件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之檢疫條件第一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公告修正「中華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甲、禁止輸入第一點
增修訂「植物防疫檢疫法」部分條文.
公告修正「輸入地中海果實蠅發生國家或地區鮮果實檢疫條件」第4點
訂定「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處理設施管理要點」
公告修正應施檢疫動植物品目表部分章節
修正「中華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乙、有條件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之檢疫條件第1點
修正「中華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乙、第一點、第八點
輸入種子類中藥材須檢附輸出國檢疫證明書新增名單
走私進口農產品處理要點
修正中華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部分規定如附件,並自102年4月1日生效。
應實施隔離栽植檢疫之植物種類
公告自100年9月30日起刪除「應施檢疫動植物品目表」其中141項貨品號列(PDF檔)
植物或植物產品復運輸入檢疫作業要點
修正「特定植物或植物產品輸入核准辦法」
加拿大生產之油菜種子(Brassica rapa GT73)不得輸出
輸出國植物檢疫證不符相關規定之處理原則
「木及木製品應施檢疫品目表」相關訊息
自史瓦濟蘭出口之柑橘類鮮果輸入時之相關規定
「植物檢疫物輸入隔離檢疫作業辦法」發布施行
更新應施隔離植物檢疫物輸入核准申請書
2015-10-19
一、依據「植物檢疫物輸入隔離檢疫作業辦法」辦理。
二、「應施隔離植物檢疫物輸入核准申請書」檔案業置於防檢局網站(首頁>為民服務>各類申請書),請輸入業者欲申請輸入應施隔離植物檢疫物時,填寫申請書併附相關資料,向本局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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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應施隔離植物檢疫物輸入核准申請書
更新應施隔離植物檢疫物輸入核准申請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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